2.
拍賣標的經會同地政指界,拍賣地號位於電線桿(台電)出水分線123支1 支2低3B3556FD6398旁之土地,目視為雜林地,其上無建物。土地實際坐落地 點、位置、範圍依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謄本所載為準,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注 意。
4.
拍賣標的計畫使用分區為保護區,非屬公共設施用地,則使用移轉有無限 制請逕洽主管機關,拍定後不得以使用移轉受有限制而主張撤銷拍定。
5.
本件標的是否經協議價購,有無其他法令上、使用上或處分上之限制或行 政管制,請應買人於投標前自行注意查明,評估是否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以 此為由聲明異議或請求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足額清償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 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 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六、刊登於網站或其他公告處所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 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7.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 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 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