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儉45297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113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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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2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
保證金:
4.8
總坪數:
20.7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20.7 坪
總現值:
6.3 萬
拍後增值:
-17.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金山區 永興段 1134地號,面積 820.5 m2,持分 1/12,24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6/7/8,總底價 28.2萬,保證金 5.7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本院於民國115年1月27日至現場履勘,由債權人代理人會同地政人員、鑑 價人員到場執行。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稱:「系爭1134地號土地位於電線桿 新北市488076號東方約10公尺處。」等語。
3.
依據民國115年2月所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土地之使用分區為 農業區,土地未臨路但有小徑可達,聯外產業道路忠義路,產業道路寬度約4公 尺,生活機能普通,市場及學校接近性劣,大眾運輸條件劣。」等語。
4.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 交。倘非土地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有先承買權之 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 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 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原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 拒絕買受或承受。
5.
拍定後,不點交。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金山區 永興段 1134地號
820.5 m2 × (1/12) × 920 元 - 24 萬元
= -17.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5
2拍 點交
39.7 坪 / 364.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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