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良37718甲

苗栗縣泰安鄉八卦力段33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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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7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2
保證金:
3.3
總坪數:
157.3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157.3 坪
總現值:
14.6 萬
拍後增值:
-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苗栗縣 泰安鄉 八卦力段 33地號,面積 900 m2,持分 1/8,3.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泰安鄉 八卦力段 34地號,面積 2,280 m2,持分 1/8,8.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3.
苗栗縣 泰安鄉 八卦力段 36地號,面積 980 m2,持分 1/8,3.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4/28,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6/5/26,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2.
民國115年1月28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33地號土地上有一鐵皮 工寮,其餘休耕中,未種植作物。34地號土地上有一鐵皮工寮,部分空地,部 分雜木林,其餘休耕中,未種植作物。36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坐落(門牌:八卦村 八卦力68-15號),部分道路,其餘休耕中,未種植作物。
3.
上開土地上之鐵皮工寮、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 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7.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部分 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 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8.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 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9.
本標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 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 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0.
本標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以具原住民身分者為限,投標時應將原 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投標無效。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 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不得以此聲請撤銷拍定。
11.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 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 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3)
1.
苗栗縣 泰安鄉 八卦力段 33地號
900 m2 × (1/8) × 280 元 - 3.9 萬元
= -0.8萬元
2.
苗栗縣 泰安鄉 八卦力段 34地號
2,280 m2 × (1/8) × 280 元 - 8.4 萬元
= -0.4萬元
3.
苗栗縣 泰安鄉 八卦力段 36地號
980 m2 × (1/8) × 280 元 - 3.9 萬元
= -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7
3拍 點交
157.3 坪 / 16.2 萬
2026/7/7
3拍 不點交
6.4 坪 / 3.9 萬
2026/7/7
3拍 點交
6.4 坪 / 3.9 萬
2026/7/23
2拍 點交
3,499.6 坪 / 320 萬
2026/7/1
2拍 不點交
815.9 坪 / 27.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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