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土地位於河川區域內,請務必審慎投標。
5.
本件拍賣之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 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 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但座落其上之 地上物,仍以鑑界為主。如相關權利人主張優先購買權,應於核發移轉權利移 轉證書前提出權利證明供本院審查。 六、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 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如有 優先承買權之法定事由,需俟權利行使期間屆滿且無人主張優先購買權,本院 將另行通知拍定人繳納尾款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過程耗時長久,請務 必審慎斟酌。如對優先承買權有爭執者,請應買人提起民事實體訴訟確認。
6.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 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 有權移轉登記時,應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