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4年12月8日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位於大肚區仁德路66東一巷12弄19號旁空地後方,目前有一小部分種植蔬菜及堆置木材,其餘為空地,無對外通行之道路。
3.
依鑑價報告所示,本件土地現況為雜草、雜樹、果樹、短期作物等,無臨路。
4.
上開土地上之作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5.
上開作物之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承買之權。
10.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法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1.
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第三種住宅區。
12.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