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英42855

高雄市內門區墩子?28號(未保存登記建物)

3拍 不點交 待拍
28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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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7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288萬
保證金:
57.6萬
總坪數:
44坪
坪單價:
6.5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44 坪
總現值:
萬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44 坪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高雄市內門區墩子?28號(未保存登記建物),建號 75,持分 1/2,288 萬
1層:110.582層:90.213層:90.21合計:291.0 ((空白))
拍賣紀錄 (2)
1拍,2026/7/22,總底價 450萬,保證金 90萬,坪單價 10.2萬/坪,流標
2拍,2026/9/9,總底價 360萬,保證金 72萬,坪單價 8.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如備註。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標的建物於民國114年12月26日查封時,稅捐人員稱該門牌高雄市內門區墩子?28號為 其建物所在,第三人即債務人妻子在場表示,建物為共有人余OO一樓部分重新整修,二樓以上 為其所增建,目前由共有人居住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 承購權。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 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75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 注意。
6.
本件僅拍賣建物,拍賣範圍不包含上開75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所有權,所占用內門區菜公 坑段
7.
1147地號土地部分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拍定人應自行解決其使用關係。
8.
高雄市內門區菜公坑段
9.
1147地號土地之所有權人,如就上開75建號建物有土地法第1 04條第1項所定地上權、典權、租地建屋或民法第426條之2所定租地建屋之法律關係時,亦得檢 具相關權利證明文件,向本院聲明主張優先承買75建號建物。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諸如 海砂屋、凶宅等)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 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鄰近待拍
2026/10/6
2拍 不點交
28.7 坪 / 1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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