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卯53106二

雲林縣口湖鄉新北興段15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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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6/8/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20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0.8
保證金:
40.2
總坪數:
833.2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833.2 坪
總現值:
119.2 萬
拍後增值:
-8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養殖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雲林縣 口湖鄉 新北興段 154地號,面積 94.1 m2,持分 1/1,7.2 萬
(一般農業區 養殖用地)
2.
雲林縣 口湖鄉 新北興段 168地號,面積 2,628 m2,持分 1/1,191.2 萬
(一般農業區 養殖用地)
3.
雲林縣 口湖鄉 新北興段 172地號,面積 32.3 m2,持分 1/1,2.4 萬
(一般農業區 養殖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7/30,總底價 251萬,保證金 50.2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
2.
168地號土地相連,現況為魚塭(是否有養殖 不明),172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及雜草。又依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現況 主要係養殖漁業使用,且部分為通行道路。拍賣之土地現為魚塭使用部分,其 內水產養殖物及土地上之工作物、定著物(如:水泥堤岸、石造養魚池、水泥造 養魚池等)非拍賣範圍,需買受人與有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又魚塭之邊 界與土地之地界未必相符,未經鑑界無從確定權利歸屬。惟實際情形如何,請 應買人務必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3.
優先承買權:
4.
耕地承租人(耕作,包括漁牧,需提出證明文件)有優先 承買權(土地法第
5.
107條、民法第460條之
6.
7.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其他事項: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 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 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
土地增值 (3)
1.
雲林縣 口湖鄉 新北興段 154地號
94.1 m2 × (1/1) × 420 元 - 7.2 萬元
= -3.2萬元
2.
雲林縣 口湖鄉 新北興段 168地號
2,628 m2 × (1/1) × 420 元 - 191.2 萬元
= -80.8萬元
3.
雲林縣 口湖鄉 新北興段 172地號
32.3 m2 × (1/1) × 1,500 元 - 2.4 萬元
= 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4 ~ 2026/11/13
應買 不點交
1,017.1 坪 / 150.4 萬
2026/8/14 ~ 2026/11/13
應買 不點交
378.6 坪 / 5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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