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辛52791

雲林縣元長鄉三和段156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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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3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8
保證金:
11.6
總坪數:
28.6
坪單價:
2萬/坪
持分地坪:
28.6 坪
總現值:
23.6 萬
拍後增值:
-3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元長鄉 三和段 1562地號,面積 12,087 m2,持分 1/128,5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6)
2.
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查 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界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現有老舊未登記三合院及多棟建物坐落,部分為道路。惟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注意,本件僅拍賣土地,不包括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建物及地上 物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皆請自行處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 交。
6.
優先承買權: 一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 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二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7.
第426條之
8.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 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 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 體審查權限。 三如有數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將依法律規定認定優先權之順序,如有 爭議,應提起確認訴訟救濟。
9.
他項權利:無。 六、其他事項:一依雲林縣元長鄉公所114年12月15日元鄉建字第1140013753號函文,拍賣之土 地有申請住宅建築許可紀錄(使用執照
10.
元營使字第038號在案,相關套繪管 制請應買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拍賣之土地有使用上限制為由 聲請撤銷拍定。 二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 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 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 本院,俾利後續處理)。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元長鄉 三和段 1562地號
12,087 m2 × (1/128) × 2,500 元 - 58 萬元
= -34.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1
2拍 不點交
81.5 坪 / 163.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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