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820地號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 定後不點交。
3.
820地號土地分別位於 以門牌係石門區七股53號之1房屋為基準之東北方793公尺處、788公尺處,目視 所及均為雜木林,819地號土地部分為溪谷。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注意。
4.
本件不動產分5標分別拍賣,3標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 者得標。
7.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 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8.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由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 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 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 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無抵押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