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本件拍賣標的上建有一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門牌號碼:臺中市大甲區青二路1巷31號),其占有使用關係不明,且本件僅拍 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標的查無三七五租約。
8.
本標拍賣標的為工業區丁種建築用地,本院業將查詢所得資訊揭露於拍賣 公告上,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是否有辦理徵收及協議價 購等情事,可能伴隨社會經濟情事而迭有異動,應買人於投標前自應項相關主 管機關查詢有無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之情事,並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 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
9.
本件拍賣標的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 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