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前案本院114年度司執字第120039號114年10月8日執行筆錄記載,編號
3.
2土地相連,編號1尚有廢棄磚造建物,部分區域種植果樹及甘蔗。編號2土地為空地,其上有果樹、雜草。債權人在場稱編號1土地上之廢棄磚造 為債務人所有。 本件據115年4月21日執行筆錄記載,編號
4.
2土地相連,編號1部分土地尚 有半頹胚之紅磚建物,其餘部分上有雜樹林。編號2土地為水溝旁土地,土 地上為雜樹林。
8.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無抵押權設定)。
10.
2土地上若仍有果樹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六、編號1土地上之數間廢棄磚造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又依編號1土 地之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就地上建物建號之記載為(空白),且是否為債 務人所有不明,請投標人注意。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 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 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3.
開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23日下午2點30分至3點30分(第1 次拍 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