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5戊9287

雲林縣斗南鎮溫厝角段1077-2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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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30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37.6
保證金:
87.6
總坪數:
729.3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729.3 坪
總現值:
154.3 萬
拍後增值:
-283.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斗南鎮 溫厝角段 1077-2地號,面積 2,411 m2,持分 1/1,437.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拍賣土地權利範圍為全部,據債權人稱由債務人占有使用,惟據地政人員指界 稱,拍賣標的現況部分為鐵皮工寮、部分為網市田園,目前閒置,雜草叢生, 本件如無不得點交之情形,拍定後得依現況聲請點交。
6.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7.
第426條之
8.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 動調查及通知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權之範圍有所爭執,均 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
9.
農地重劃區耕地拍賣: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 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 之規定定之,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抽籤決定之, 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者,則由本院代為抽籤;又 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 優先承買權。惟毗連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僅限對直接相毗連之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斗南鎮 溫厝角段 1077-2地號
2,411 m2 × (1/1) × 640 元 - 437.6 萬元
= -283.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1
1拍 不點交
4.3 坪 / 10.8 萬
2026/7/8
2拍 不點交
53.8 坪 / 20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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