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5戊9287

雲林縣斗南鎮溫厝角段1077-2地號

3拍 點交 待拍
280.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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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6/9/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2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0.1萬
保證金:
56.1萬
總坪數:
729.3坪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729.3 坪
總現值:
154.3 萬
拍後增值:
-125.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斗南鎮 溫厝角段 1077-2地號,面積 2,411 m2,持分 1/1,280.1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7/30,總底價 437.6萬,保證金 87.6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2拍,2026/9/24,總底價 350.1萬,保證金 70.1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拍賣土地權利範圍為全部,據債權人稱由債務人占有使用,惟據地政人員指界 稱,拍賣標的現況部分為鐵皮工寮、部分為網市田園,目前閒置,雜草叢生, 本件如無不得點交之情形,拍定後得依現況聲請點交。
2.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3.
第426條之
4.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 動調查及通知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權之範圍有所爭執,均 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
5.
農地重劃區耕地拍賣: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 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 之規定定之,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抽籤決定之, 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者,則由本院代為抽籤;又 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 優先承買權。惟毗連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僅限對直接相毗連之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斗南鎮 溫厝角段 1077-2地號
2,411 m2 × (1/1) × 640 元 - 280.1 萬元
= -125.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8
1拍 不點交
28.1 坪 / 9.2 萬
2026/10/28
1拍 點交
15.2 坪 / 5 萬
2026/10/28
1拍 不點交
8.9 坪 / 25.2 萬
2026/10/28
1拍 不點交
14.9 坪 / 42.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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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79.8 坪 / 250.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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