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5中金職雨22

台中市大安區福東一路185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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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0 ~ 2026/10/09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251.6
保證金:
75.4
總坪數:
26.9
坪單價:
9.3萬/坪
持分地坪:
439.5 坪
公告建坪:
26.9 坪
總現值:
174.4 萬
拍後增值:
-5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增建坪:
26.9 坪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大安區 東安段 606-1地號,面積 4,359 m2,持分 1/3,225.3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建物 (1)
1.
台中市大安區福東一路185號,建號 169,持分 1/1,26.3 萬
一層:89.01 合計:89.01 (倉庫、鐵造)
法院筆錄 (7)
2.
依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606─1地號土地上有稻田及門牌號碼為大安區福東一路185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即169建號建物占用。本院函請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派員至現場查訪,169建號建物為債務人堆放雜物、作倉庫使用,606─1地號之農田原由債務人之友人耕作使用,嗣友人已不再使用。169建號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3.
606─1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4.
606─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特定農業區,使用地類別:農牧用地。
6.
本標別拍賣不動產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佰伍拾壹萬陸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9.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10.
606─1地號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如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規定證明文件,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大安區 東安段 606-1地號
4,359 m2 × (1/3) × 1,200 元 - 225.3 萬元
= -50.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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