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北33701

臺南市西港區港南段62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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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9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9
保證金:
21.8
總坪數:
17.6
坪單價:
6.2萬/坪
持分地坪:
17.6 坪
總現值:
84 萬
拍後增值:
-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西港區 港南段 622地號,面積 264.8 m2,持分 2/20,53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西港區 港南段 639地號,面積 136.6 m2,持分 2/20,28 萬
(住宅區 )
3.
臺南市 西港區 港南段 670地號,面積 363.9 m2,持分 2/40,28 萬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
3.
2土地為道路,編號3土地部分道路,部分 空地種植蔬菜,部分土地另有門牌堀子頭24之1號建物1棟,上開建物占有之法 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 證,拍定後不點交。
7.
係拍賣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 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買時,須就其所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 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其餘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 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 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
11.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西港區 港南段 622地號
264.8 m2 × (2/20) × 14,400 元 - 53 萬元
= -14.9萬元
2.
臺南市 西港區 港南段 639地號
136.6 m2 × (2/20) × 14,400 元 - 28 萬元
= -8.3萬元
3.
臺南市 西港區 港南段 670地號
363.9 m2 × (2/40) × 14,400 元 - 28 萬元
= -1.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21
3拍 不點交
1.7 坪 / 28.8 萬
2026/7/14
3拍 不點交
185.7 坪 / 17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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