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5中金職風40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段317-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9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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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4 ~ 2026/12/2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91.2萬
保證金:
117.4萬
總坪數:
40.7坪
坪單價:
9.6萬/坪
持分地坪:
40.7 坪
總現值:
160 萬
拍後增值:
-231.2 萬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中市 龍井區 龍津段 317-1地號,面積 491 m2,持分 3/32,133.8 萬
2.
臺中市 龍井區 龍津段 317-2地號,面積 372 m2,持分 3/32,101.8 萬
3.
臺中市 龍井區 龍津段 317-3地號,面積 571 m2,持分 3/32,155.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6/7/22,總底價 611萬,保證金 183.3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2拍,2026/8/19,總底價 488.8萬,保證金 146.6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3拍,2026/9/16,總底價 391.2萬,保證金 117.4萬,坪單價 9.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詳如備註欄所載。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佰玖拾壹萬貳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3.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4.
查封時,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無門牌鐵皮建物、磚造建物占用,部分為既成道路,編號
5.
3土地部分為廢棄磚造建物占用,部分為既成巷道及菜園。應買人請自證,拍定後不點交。六、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須將本標別中其所共有之全部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一部聲明優先承買。經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後,拍定人就其餘標的須全部買受,不得拒絕。為地上物所有權人如主張有優先承買權,應速檢具相關文件向本股陳報,並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向民事法庭提起訴訟確認,並向本股陳報,逾期即依拍定人聲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3)
1.
臺中市 龍井區 龍津段 317-1地號
491 m2 × (3/32) × 11,900 元 - 133.8 萬元
= -79萬元
2.
臺中市 龍井區 龍津段 317-2地號
372 m2 × (3/32) × 11,900 元 - 101.8 萬元
= -60.3萬元
3.
臺中市 龍井區 龍津段 317-3地號
571 m2 × (3/32) × 11,900 元 - 155.6 萬元
= -91.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16
3拍 不點交
0.9 坪 / 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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