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5清10016

基隆市七堵區友二東段32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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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6/9/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30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7.8
保證金:
69.6
總坪數:
745.3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745.3 坪
總現值:
517.4 萬
拍後增值:
169.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9)
1.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321地號,面積 354 m2,持分 1/3,16.6 萬
2.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376地號,面積 3,553.9 m2,持分 1/3,165.2 萬
3.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375地號,面積 209 m2,持分 1/3,10.1 萬
4.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371地號,面積 162 m2,持分 1/3,7.2 萬
5.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387地號,面積 522.3 m2,持分 1/3,24.2 萬
6.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503地號,面積 243.6 m2,持分 1/3,11.4 萬
7.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513地號,面積 1,964 m2,持分 1/3,94.5 萬
8.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379地號,面積 238 m2,持分 1/3,11.4 萬
9.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515地號,面積 145 m2,持分 1/3,7.2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8/5,總底價 480.2萬,保證金 96.1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2拍,2026/9/2,總底價 408.7萬,保證金 81.8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5)
1.
民國114年5月2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基隆市七 堵區友二東段(下同)321地號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七堵區華新二路124號之2(靜 修寺)北方約140公尺處,現況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376地號位於上開建物 北方約56公尺處,現況為雜木林,部分土地為河道,無路可達;
2.
371地號 分別位於上開建物西北方84公尺及102公尺處,部分為道路,其餘為道路二側之 雜木林地;
3.
503地號分別位於上開建物東方43公尺及東南方45公尺處,現 況為雜木林,無路可達;513地號位於上開建物南方約57公尺處,現況為雜木 林,部分為道路;
4.
515地號分別位於上開建物東方約62公尺、82公尺處, 現況為雜木林,無路可達,部分土地臨近河邊坡崁」。依據債權人提出之現場 照片,系封土地有部分作為道路使用,現供公眾通行,是否已成立公用地役關 係,投標人於應買前應自行向權責認定機關(例如:新北市政府)查明確認; 拍定後,倘有公用地役關係或通行權之相關爭執,均由拍定人自理。
5.
51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37
6.
379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又依據民國114 年5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市場及學校接近性:復興國小3.9KM、百福國中1 0.3KM。大眾運輸條件:汽機車及火車為主要運輸工具。個別因素分析:土地形 狀成不規則形,坡度緩坡。」等語。然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 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 意。
7.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8.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土地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土地共 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 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 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 比例共同承買之。
9.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應買、承受)後,依法尚應調查優先承 買權人(倘已死亡者,其繼承人)是否主張以同一條件優先承買,該等優先承 買權之通知、行使程序需相當期間(通常耗時逾3個月以上)始能確定,此等因 等待優先承買程序進行肇致時間上之浪費,請應買人自行斟酌並納入是否應買 之考量;又於上開優先承買權通知、行使程序均終結並告確定後,倘未有優先 承買主張,本院將再發函請原拍定(應買、承受)人繳納尾(餘)款,未經本 院通知,請勿自行繳納尾(餘)款。 六、本件拍賣
10.
515地號土地(應有部分)為耕地,依農業 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25公頃者,不 得分割。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1.
本條例中華民國89年1月4日修 正施行後所繼承之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
12.
本條例中華民國89年1月4日修 正施行前之共有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
13.
共有耕地辦理單獨所有者,應 先取得共有人之協議或法院確定判決,其分割之宗數不可超過共有人之人數。 請應買人注意!
14.
51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依 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及第33條規定,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 不得承受或應買耕地。
15.
本件拍賣標的之抵押權設定登記,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9)
1.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321地號
354 m2 × (1/3) × 2,100 元 - 16.6 萬元
= 8.2萬元
2.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376地號
3,553.9 m2 × (1/3) × 2,100 元 - 165.2 萬元
= 83.6萬元
3.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375地號
209 m2 × (1/3) × 2,100 元 - 10.1 萬元
= 4.5萬元
4.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371地號
162 m2 × (1/3) × 2,100 元 - 7.2 萬元
= 4.1萬元
5.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387地號
522.3 m2 × (1/3) × 2,100 元 - 24.2 萬元
= 12.4萬元
6.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503地號
243.6 m2 × (1/3) × 2,100 元 - 11.4 萬元
= 5.7萬元
7.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513地號
1,964 m2 × (1/3) × 2,100 元 - 94.5 萬元
= 43萬元
8.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379地號
238 m2 × (1/3) × 2,100 元 - 11.4 萬元
= 5.3萬元
9.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二東段 515地號
145 m2 × (1/3) × 2,100 元 - 7.2 萬元
= 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15
2拍 不點交
0.2 坪 / 10.2 萬
2026/9/15
2拍 不點交
16.5 坪 / 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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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158.6 坪 / 154.3 萬
2026/9/15
3拍 不點交
389.7 坪 / 271 萬
2026/9/23
特拍 不點交
153.2 坪 / 71.2 萬
2026/9/23
特拍 不點交
658.3 坪 / 304.7 萬
2026/9/23
特拍 不點交
807.6 坪 / 37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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