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建物坐落於拍賣土地上,現為債務人及家屬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6.
本件拍賣建物,部分占用1292地號土地(非本件拍賣範圍),其占有法律關係不明,其拍定 後之法律關係及相關程序,請拍定人自理。且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 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 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 買人注意。
7.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或身分 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者,應自行負責,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8.
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標示,1291地號係國宅用地,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