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曾62795乙

新竹縣五峰鄉花園段147-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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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
保證金:
0.8
總坪數:
16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6 坪
總現值:
1.1 萬
拍後增值:
-2.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147-1地號,面積 634 m2,持分 1/12,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法院筆錄 (5)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上有多棟未辦所有權第一次 登記建物,其中門牌號碼「新竹縣五峰鄉花園126號之3臨」為部分占用,其餘 建物則均為未懸掛門牌之鐵皮建物。建物未占用之土地部分長有果樹,其餘為 雜林地。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 明,前述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不明,地上果樹之種植人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亦均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 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4.
耕地租用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對承租耕地有優先承買權。
5.
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6.
拍賣之土地屬土地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林地,不得移轉於外國人。 非我國人民不得應買。
7.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 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五峰鄉 花園段 147-1地號
634 m2 × (1/12) × 200 元 - 4 萬元
= -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2
1拍 不點交
109.6 坪 / 40 萬
2026/8/11
1拍 不點交
4,607.1 坪 / 304 萬
2026/8/26
3拍 點交
5,312.2 坪 / 20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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