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執13

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段60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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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65
保證金:
93
總坪數:
146.1
坪單價:
3.2萬/坪
持分地坪:
146.1 坪
總現值:
250.1 萬
拍後增值:
-214.9 萬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5)
1.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段 606地號,面積 210 m2,持分 1/6,30 萬
2.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段 606-2地號,面積 1,160 m2,持分 1/6,170 萬
3.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段 606-3地號,面積 643 m2,持分 1/6,110 萬
4.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段 606-4地號,面積 837 m2,持分 1/6,145 萬
5.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段 606-5地號,面積 48 m2,持分 1/6,10 萬
法院筆錄 (8)
2.
據花蓮地院之執行筆錄所載,地政人員指界稱:606地號土地有數棵樹木, 有臨路,其餘四筆土地均相鄰,其上均為雜草,但僅606-2地號土地有臨路,60 6-2與606隔自強路。又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實際情形應以地政機關實 地鑑界之位置為準。
3.
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之不動產應有部分,另查無債務人佔有部分,故拍定後 不點交。另共有人間是否確有分管約定及分管情形不明,投標人應於投標前自 行查明處理,且得標後應自行處理分管相關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 理,請投標人注意。又如非共有人拍定(應買、承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 權,惟共有人僅得就其共有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且主張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 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又共有人之優先承買主張不得對抗其他具物權 性質之優先承買權。另拍定(應買、承受)人須待全體共有人經通知而不行使 優先承買權後,方得確定拍定,期間可能耗時尚久,請投標人注意。
4.
又共有人雖有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 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又主張優先購買之共有 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原拍定(應買、 承受)人就該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5.
另據鑑價報告,本件606-3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是否為公共設 施保留地,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其餘四筆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惟實際使 用分區及目前使用之現況如何,及其使用開發上是否受到相關土地法、都市計 劃法、區域計畫法、民法、山坡地保育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山坡地建築管理辦 法、農業發展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都市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 則、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或其他中央政府 及地方政府相關法令規範之限制,投標人應自行查明釐清,請投標人注意。
6.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依據不動產登記謄本記載):無。 六、拍定(應買、承受)人就拍賣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無物之瑕疵擔保 請求權,故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前應務必親自再行前往查明釐清,投 標(應買、承受)人嗣後不得再以標的物有此等瑕疵或其他相關問題,要求撤 銷拍定(應買、承受),請投標(應買、承受)人注意。
7.
本件拍賣之標的是否業經協議價購?將來是否將被徵收?是否為公共設施 保留地?是否為法定空地?如為法定空地是否有約定專用?或是否有其他使用 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以上各項均有不明,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 央主管機關查明釐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
8.
本標的現況部分為道路用地,惟實際使用現況如何,是否為供公眾通行之 既成道路,或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或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上均有不 明,投標人應自行查明處理,審慎評估是否投標,本件拍定(應買、承受)後,倘有公用地役權(通行權)之相關爭議,均應由拍定(應買、承受)人自 理,請投標人注意。
9.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 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 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 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土地增值 (5)
1.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段 606地號
210 m2 × (1/6) × 4,600 元 - 30 萬元
= -13.9萬元
2.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段 606-2地號
1,160 m2 × (1/6) × 4,600 元 - 170 萬元
= -81.1萬元
3.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段 606-3地號
643 m2 × (1/6) × 5,597 元 - 110 萬元
= -50萬元
4.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段 606-4地號
837 m2 × (1/6) × 5,690 元 - 145 萬元
= -65.6萬元
5.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段 606-5地號
48 m2 × (1/6) × 7,100 元 - 10 萬元
= -4.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6
2拍 不點交
122.9 坪 / 12 萬
2026/8/26
2拍 不點交
37.2 坪 / 9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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