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之24建號建物為二層樓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內部牆壁部分有污漬、裂痕。債務人 稱:房子現在係伊與配偶居住使用,無出租或出借之情形,屋內亦無漏水或曾有非自然死亡之 情形。因本件拍賣建物為債務人占有使用,拍定後得點交之。
5.
本件拍賣建物,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 創、漏水或火災受損等情事。又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無物之瑕 疵擔保請求權,故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行查證,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 定。
6.
鄰近之門牌號碼雲林縣二崙鄉埤腳20號建物業經雲林縣政府認定為違章建築,並列管排拆 在案,惟本件拍賣建物門牌號碼為埤腳21號,將來是否慧受鄰近建物拆除影響,尚屬不明,請 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買受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 危險。
7.
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基地所有權人就房屋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 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