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5橋金職卯154一

高雄市永安區永華段97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7.8
  • 2 點閱
  • 0 列管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8
保證金:
1.6
總坪數:
35.6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35.6 坪
總現值:
11.8 萬
拍後增值:
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永安區 永華段 971地號,面積 10,366.9 m2,持分 5998/700000,5.8 萬
2.
高雄市 永安區 永華段 1063地號,面積 3,672.7 m2,持分 47941/6100000,2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7/1,總底價 12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6/7/22,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5年1月7日指界時陳稱971地號土地現部分為魚塭、部分為空地,1063地號土地現為魚塭;另於民國88年6月16日假扣押查封時,上開土地均為魚塭,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標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共有人如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優先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購買,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執行法院或本公司主張優先承買。
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永安區 永華段 971地號
10,366.9 m2 × (5998/700000) × 1,000 元 - 5.8 萬元
= 3.1萬元
2.
高雄市 永安區 永華段 1063地號
3,672.7 m2 × (47941/6100000) × 1,000 元 - 2 萬元
= 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2
1拍 不點交
60.6 坪 / 205.6 萬
2026/8/12
1拍 不點交
22.5 坪 / 76.8 萬
2026/8/12
1拍 不點交
92.9 坪 / 195 萬
2026/8/5
1拍 不點交
58.7 坪 / 30 萬
2026/8/12
3拍 不點交
64 坪 / 35.3 萬
2026/7/28
1拍 不點交
46.9 坪 / 71 萬
2026/8/18
2拍 不點交
30.6 坪 / 96 萬
2026/8/18
2拍 點交
0.1 坪 / 0.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永安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