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5雲金職日139二

雲林縣林內鄉九芎村大同路183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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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175.9
保證金:
35.2
總坪數:
60.4
坪單價:
2.9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60.4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49 坪
附建坪:
11.4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雲林縣林內鄉九芎村大同路183號,建號 141,持分 1/1,175.9 萬
騎樓:12.75 第一層:40.59 第二層:53.75 第三層:54.74 合計:161.83 住宅(一層)加強磚造21.04,陽台雨遮(二層)加強磚造10.46,陽台雨遮(二層)加強磚造6.25。 (三層、住宅、加強磚造)
拍賣紀錄 (1)
1拍,2026/7/1,總底價 219.8萬,保證金 44萬,坪單價 3.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拍賣之141建號建物坐落於同段377地號土地上,屋內牆壁、天花板有多處壁癌、發霉,屋況較差。據鄰居稱有一位老人居住於屋內。查前開第三人占有使用建物之法律關係不明,亦未據兩造當事人陳報,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拍賣建物,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漏水或火災受損等情事。又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故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行查證,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
4.
141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買受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六、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基地所有權人就房屋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
5.
本件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敷清償債權、執行費用及應扣繳之稅捐時,他標即予停拍,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已拍定亦得撤銷。
鄰近待拍
2026/7/30
3拍 部分點交
108.5 坪 / 607.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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