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門牌號碼雲林縣大埤鄉中正路23之7號及23之9號兩戶相通,後方有非屬本件拍賣範圍之鐵皮增建及磚造鐵皮屋頂建物,鐵皮雨遮(暫編為506建號)內有一木造房間,現由債務人家屬居住其中。債務人家屬在場稱本件標的由債務人出租予其居住使用,目前為大峰藥局,尚在營業中;建物前為藥房櫃台,後方為兩個房間及廁所,債務人家屬稱下雨時有時候建物會漏水。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且其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鐵皮增建及磚造鐵皮屋頂建物,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建物租賃關係,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3.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應與本件其他標的一併承買之。六、基地、建物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物)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請主張權利之人速提出資料供法院審核。
4.
建號506建物係增建部分,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6.
(雲)營使字第705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拍定後就土地之利用限制,請應買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7.
本案拍賣建物,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