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之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拍賣之土地均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無三七五租約。
3.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拍賣之297地號土地種植筊白筍,部分為道路;309地號土地種植筊白筍,部分雜草;312地號土地種植筊白筍,部分產業道路。債權人代理人稱三筆土地均無分管契約,無出租出借,現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種植筊白筍,請求僅就債務人持分土地執行。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4.
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六、拍賣之土地均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