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分管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上有第三人所有之建物2棟,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