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政人員指稱:建物有增建。債務人在場陳稱:建物為自用,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其他特殊情事。本件拍定後執行之136建號建物連同座落之基地1016地號土地依現況點交,惟條件定為點交部分,如依法有不能點交之情事者,執行法院得不點交。
3.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惟日後有變更之可能,請投標人查明注意。六、本件拍賣之558建號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或有無被拆除之危險,請求增減價金。如有第三人就增建物所有權異議,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法院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