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5橋金職申180一

高雄市旗山區新光段22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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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4 ~ 2026/12/0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0.4
保證金:
14.1
總坪數:
271.9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271.9 坪
總現值:
89.9 萬
拍後增值:
19.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俊男
陳俊男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美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524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旗山區 新光段 222地號,面積 2,696.7 m2,持分 1/3,70.4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7/15,總底價 110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6/8/5,總底價 88萬,保證金 17.6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如備註。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柒拾萬肆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標標地土地於民國91年3月20日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結果,222地號土地為共有地,土地上有種植荔枝、芒果、香蕉,均為共有人所有。本院復於民國114年11月6日再執行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22地號土地上有雜樹、果樹、部分為山溝;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標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本標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身分如係屬於第34條規定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7.
本標標的土地上之地上物(含作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旗山區 新光段 222地號
2,696.7 m2 × (1/3) × 1,000 元 - 70.4 萬元
= 19.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16
2拍 不點交
19 坪 / 20 萬
2026/9/23
特拍 不點交
14.6 坪 / 1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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