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5橋金職申197二

高雄市內門區虎頭山段110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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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18 ~ 2026/12/1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7.6
保證金:
11.6
總坪數:
561.4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561.4 坪
總現值:
66.8 萬
拍後增值:
9.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俊男
陳俊男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美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524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內門區 虎頭山段 1107地號,面積 5,567.4 m2,持分 1/3,57.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7/29,總底價 90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6/8/19,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4.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6/9/9,總底價 57.6萬,保證金 11.6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5年3月26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107地號為雜樹林,無路可達。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伍拾柒萬陸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內門區 虎頭山段 1107地號
5,567.4 m2 × (1/3) × 360 元 - 57.6 萬元
= 9.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18 ~ 2026/12/17
應買 不點交
561.4 坪 / 57.6 萬
2026/9/22
1拍 不點交
25.3 坪 / 165 萬
2026/9/18 ~ 2026/12/17
應買 不點交
233.6 坪 / 32 萬
2026/9/23
2拍 不點交
793.2 坪 / 96 萬
2026/9/22
特拍 不點交
219.9 坪 / 33.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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