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5橋金職卯102一

高雄市內門區紫竹段101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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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3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7萬
保證金:
7.4萬
總坪數:
17.7坪
坪單價:
2.1萬/坪
持分地坪:
17.7 坪
總現值:
40.5 萬
拍後增值:
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內門區 紫竹段 1015地號,面積 4,010 m2,持分 3/220,34.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高雄市 內門區 紫竹段 1016地號,面積 290.1 m2,持分 3/220,2.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3拍,2026/7/22,總底價 46.1萬,保證金 9.3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應買,2026/7/31~2026/10/30,總底價 46.1萬,保證金 9.3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10月14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015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雜樹雜草,部分遭建物占用(門牌中正路89巷25號、安溪清水壇)。1016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遭鐵皮屋占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他項權利設定。
3.
本件僅就土地之應有部分拍賣,債務人客觀上無占有特定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非土地共有人拍定者,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由土地共有人拍定者,其他共有人即不得再行使優先承買權。但共有人係與非共有人共同投標而得標者,即與非共有人拍定無異,他共有人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另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較土地共有人優先之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內門區 紫竹段 1015地號
4,010 m2 × (3/220) × 6,900 元 - 34.4 萬元
= 3.3萬元
2.
高雄市 內門區 紫竹段 1016地號
290.1 m2 × (3/220) × 6,900 元 - 2.6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1
2拍 不點交
22.8 坪 / 48 萬
2026/11/11
1拍 不點交
510.8 坪 / 140 萬
2026/11/3
3拍 不點交
539.7 坪 / 87.1 萬
2026/10/28
2拍 不點交
58.7 坪 / 16 萬
2026/11/3
3拍 不點交
28.7 坪 / 9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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