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5橋金職申74

高雄市阿蓮區崙港段59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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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4
保證金:
3.1
總坪數:
3.6
坪單價:
4.2萬/坪
持分地坪:
3.6 坪
總現值:
10.2 萬
拍後增值:
-5.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阿蓮區 崙港段 591地號,面積 120.7 m2,持分 1/12,12.8 萬
2.
高雄市 阿蓮區 崙港段 592地號,面積 371.6 m2,持分 1/192,2.6 萬
拍賣紀錄 (1)
應買,2026/6/29~2026/9/28,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9萬,坪單價 5.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01年11月12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591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占用,592地號土地為道路。本次於114年11月5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591地號土地遭一無門牌之建物占用,592地號土地為道路及水溝。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2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各筆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591地號土地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另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阿蓮區 崙港段 591地號
120.7 m2 × (1/12) × 8,500 元 - 12.8 萬元
= -4.3萬元
2.
高雄市 阿蓮區 崙港段 592地號
371.6 m2 × (1/192) × 8,500 元 - 2.6 萬元
= -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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