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5橋金職申221

高雄市甲仙區甲仙段61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4.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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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8 ~ 2027/01/0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8萬
保證金:
9萬
總坪數:
9.1坪
坪單價:
4.9萬/坪
持分地坪:
9.1 坪
總現值:
23.6 萬
拍後增值:
-21.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甲仙區 甲仙段 611地號,面積 121 m2,持分 1/4,44.8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8/12,總底價 70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7.7萬/坪,流標
2拍,2026/9/2,總底價 56萬,保證金 11.2萬,坪單價 6.1萬/坪,流標
3拍,2026/9/30,總底價 44.8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4.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如備註。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肆拾肆萬捌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5年4月24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611地號土地上有門牌為中正路63巷11號之建物,該建物無屋頂,荒廢許久;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611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7.
611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公司網址:HTTP://WWW‧TF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甲仙區 甲仙段 611地號
121 m2 × (1/4) × 7,800 元 - 44.8 萬元
= -2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0
2拍 點交
53.6 坪 / 3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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