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963地號土地上有鐵皮屋堆置物品,其餘為空地。另據鑑價報告記載,
4.
963地號為廢棄之養殖魚塭,並有部分鐵皮建物坐落占用。建物及地上物非在拍賣之列,建物及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土地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963地號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其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證明。
7.
963地號土地屬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亦有優先承權。惟如有多位權利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其優先順序:出租耕地之承租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12.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六、本件分3標分別拍賣,如其中1標或數標拍賣所得價金,扣繳稅捐後,足敷清償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拍定前到場或具狀指定應拍賣或拍定之標的,否則即由法院逕裁量指定。投標人或拍定人對前開指定或裁量結果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