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5助華917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三路87號12樓之1

1拍 點交 待拍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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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25 週二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1,450
保證金:
290
總坪數:
27.2
坪單價:
53.2萬/坪
持分地坪:
4.5 坪
公告建坪:
27.2 坪
總現值:
384.1 萬
拍後增值:
-775.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中心商業區
主建坪:
23.8 坪
附建坪:
3.5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3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龜山區 興華段 99地號,面積 906 m2,持分 166/10000,1,160 萬
(中心商業區 )
建物 (1)
1.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三路87號12樓之1,建號 3189,持分 1/1,290 萬
十二層:78.52合計:78.52 陽台9.78,花台1.72 (13層樓房集合住宅、工商服務業或一般零售業、鋼筋混凝土造)
法院筆錄 (6)
2.
1.115年4月9日查封時,經在場之債務人陳稱本件建物由其自行居住使用,管理費每月約1500 元,無汽機車位。 2.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 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 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6.
本件有設定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7.
土地使用分區為林口特定區計畫中心商業區,上開計畫案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 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 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 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8.
本件拍賣標的,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 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 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 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 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9.
新聞紙公告如與本院張貼之公告不符,一律以本院為準。
10.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委任人之身 分證明文件、受任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 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 標時一併提出。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龜山區 興華段 99地號
906 m2 × (166/10000) × 255,371 元 - 1,160 萬元
= -775.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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