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曾63904丁

新竹縣尖石鄉秀巒段109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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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0.6
保證金:
0.1
總坪數:
2.6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2.6 坪
總現值:
0.1 萬
拍後增值:
-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尖石鄉 秀巒段 1091地號,面積 340 m2,持分 337/13440,0.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8/26,總底價 0.7萬,保證金 0.1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無路可達,依空照圖顯示,現況為雜樹林地。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 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3.
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 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 明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 許嗣後補正)。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尖石鄉 秀巒段 1091地號
340 m2 × (337/13440) × 100 元 - 0.6 萬元
= -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0
1拍 不點交
239.9 坪 / 10 萬
2026/11/11
2拍 不點交
9.6 坪 / 1.4 萬
2026/11/11
2拍 不點交
23.5 坪 / 1.2 萬
2026/11/11
2拍 不點交
99.5 坪 / 7.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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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1,140.9 坪 / 4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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