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良72605

臺南市龍崎區龍船段81-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4.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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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8 ~ 2027/01/0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8萬
保證金:
9萬
總坪數:
399.8坪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399.8 坪
總現值:
47.6 萬
拍後增值:
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龍崎區 龍船段 81-5地號,面積 1,387 m2,持分 1/4,12.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臺南市 龍崎區 龍船段 83-2地號,面積 3,899 m2,持分 1/4,3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9/2,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6/9/23,總底價 56萬,保證金 11.2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6/10/7,總底價 44.8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查封時,編號1~2號土地均為無路可達(未臨路)之雜竹林地,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 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 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 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 買或承受。
3.
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三十三條前段「私 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龍崎區 龍船段 81-5地號
1,387 m2 × (1/4) × 360 元 - 12.8 萬元
= -0.3萬元
2.
臺南市 龍崎區 龍船段 83-2地號
3,899 m2 × (1/4) × 360 元 - 32 萬元
= 3.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2
1拍 不點交
283.4 坪 / 52 萬
2026/11/17
3拍 不點交
1,154.4 坪 / 17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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