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5川16582四

屏東縣林邊鄉塭岸段54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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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4 ~ 2026/12/2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8萬
保證金:
0.8萬
總坪數:
1.8坪
坪單價:
2.2萬/坪
持分地坪:
1.8 坪
總現值:
4.8 萬
拍後增值:
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林邊鄉 塭岸段 542地號,面積 105 m2,持分 1/18,3.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6/8/5,總底價 5.8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3.3萬/坪,流標
2拍,2026/8/26,總底價 4.7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46.6萬/坪,流標
3拍,2026/9/16,總底價 3.8萬,保證金 0.8萬,坪單價 37.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現為既成巷道,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土地屬都市計劃土地,土地使用分區:道路用地,為應徵收而未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符合都市計劃法第48條至51條所指定 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且係留待將來各公用事業機關,各該管政府或鄉、 鎮、縣轄市公所取得(徵收或區段徵收,或未明文規定取得方式開闢者)。 其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 由拍定人自理,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 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 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其中一宗或數宗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時, 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 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林邊鄉 塭岸段 542地號
105 m2 × (1/18) × 8,300 元 - 3.8 萬元
= 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7
1拍 不點交
29.9 坪 / 170 萬
2026/10/6
2拍 不點交
9.1 坪 / 32 萬
2026/9/30
2拍 不點交
704.1 坪 / 400 萬
2026/10/8
3拍 不點交
11.4 坪 / 4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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