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子20529一

雲林縣古坑鄉高林村高林134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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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3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38.6
保證金:
7.8
總坪數:
11.3
坪單價:
3.4萬/坪
持分地坪:
11.6 坪
公告建坪:
11.3 坪
總現值:
17.3 萬
拍後增值:
-1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7.1 坪
附建坪:
4.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古坑鄉 高林南段 485地號,面積 1,721.7 m2,持分 600/26880,29.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雲林縣古坑鄉高林村高林134號,建號 79,持分 1/4,8.8 萬
亭子腳:21.12第一層:72.48合計:93.6 廁所磚造3.77、洗衣間磚造1.66、涼棚鐵架錏板44.10、雨遮竹造瓦頂6.10,合計55.63 (木石磚造(磚石造)住宅)
拍賣紀錄 (2)
1拍,2026/8/12,總底價 60.1萬,保證金 12.1萬,坪單價 5.3萬/坪,流標
2拍,2026/9/2,總底價 48.1萬,保證金 9.7萬,坪單價 4.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 分,其中485地號土地部分為道路供通行使用、部分有建物數棟占用(包含本標別拍賣之建 物),因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 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均不點交。
2.
拍賣之79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坐落於本件拍賣之同段485地號土地上,現為 第三人魏○慧、何○德占有使用,拍定後增建部分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 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 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 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4.
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 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 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六、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之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購不動產時,僅得就自己得行使優先 承購之不動產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以其中一宗不動產之優先承買權人身分即主張就全部不 動產均有優先承買權,又部分不動產經優先承買後,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別其餘標的不得拒 絕買受。
5.
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之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購不動產時,考量79建號及其坐落基 地485地號土地合一使用關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須就本標別全部不動產一併行使優先承 買權。 
6.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或建物之坐落與 結構等事項,或因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造成面積改變,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又本件 所拍賣之不動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 用。
7.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書狀費未繳納,拍定後由拍定人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 由要求法院處理,亦不得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古坑鄉 高林南段 485地號
1,721.7 m2 × (600/26880) × 4,500 元 - 29.8 萬元
= -1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14
1拍 不點交
22 坪 / 44.1 萬
2026/10/1
1拍 部分點交
77.9 坪 / 512 萬
2026/10/15
2拍 不點交
460.1 坪 / 176.8 萬
2026/9/23
3拍 不點交
3.5 坪 / 9.1 萬
2026/10/8
3拍 不點交
484.2 坪 / 31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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