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土地均未設定他項權利,733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綠地,734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農業區。
3.
本件拍賣土地依查封筆錄記載為雜木林,土地旁有一溪流,是否含溪流要鑑定方能確定。另依估價報告記載為雜草樹木,拍賣土地與道路中間隔有五福圳排水溝,遂未實際銜接臨路,實際出入須經由通行臨地,方得銜接浮圳街二段。
4.
本件拍賣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就其共有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拍定時本件其所共有之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
5.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