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土地權利範圍:石廟子段127-6地號係應有部分、菜園段769地號係全部, 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 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標的兩地號均為巷道,供公眾通行使用,拍定後之法律 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6.
石廟子段127-6地號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優先承買僅可承買石廟子段 127-6地號部分。且如石廟子段127-6地號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拍定人就無 行使優買之部分(即菜園段769地號)仍應就該部分買受,請應買人注意。但得標 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 無優先承買權。又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 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