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5板金職二190

新北市樹林區三興路70號2樓

1拍 點交 待拍
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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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740
保證金:
148
總坪數:
19.8
坪單價:
37.3萬/坪
持分地坪:
1.3 坪
公告建坪:
19.8 坪
總現值:
8.4 萬
拍後增值:
-49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17.1 坪
附建坪:
2.7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5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樹林區 三興段 577地號,面積 132.6 m2,持分 314/10000,500 萬
建物 (1)
1.
新北市樹林區三興路70號2樓,建號 897,持分 1/1,240 萬
二層:56.46 合計:56.46 陽台5.90雨遮3.17 (鋼筋混凝土造5層樓)
法院筆錄 (9)
2.
本件標的經法院115年4月29日會同員警、地政人員、債務人及債權勘查時,建物內無人居住,存有部分居家生活用品及雜物。另據債權人會同員警於115年3月21日查報使用情形時,遇有鄰居表示屋主已過世。本件拍定後點交,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3.
因無人居住,故標的是否有漏水、損壞等情事亦難以查明,相關調查結果及使用限制請投標人自行向主管機關及現地查明並評估衡量,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
7.
經查詢相關機關,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及發生非自然死亡等情形。又依鑑定報告稱,該標的之土地屬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惟上開調查因難以查明,且標的是否有漏水、損壞等情事亦難以查明,相關調查結果及使用限制請投標人自行向主管機關及現地查明並評估衡量,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本院就上開事由所載使用情形不明或未盡調查能事等理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8.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本公司郵寄之通知、網路公告或以其他方式或管道標示之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六、本件拍賣標的之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費、瓦斯費、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9.
為維護交易秩序,保障當事人合理權益:
10.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案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11.
因虛偽、未據實、及時陳述及提供資料、隱匿資料、偽造文書、詐欺等故意或過失行為(均包括口頭說明及書面文件),致新北地院及所屬承辦人員,受有損害賠償之請求,債權人、債務人應對新北地院及其所屬承辦人員所受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
12.
拍定人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若有無法辦理拍賣標的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情形,得由法院撤銷拍定,無息退還拍定人繳交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13.
本拍賣公告所載不動產面積,係以查封時之謄本為依據,如地政機關於查封後實施重測,則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經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重測後面積與公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樹林區 三興段 577地號
132.6 m2 × (314/10000) × 20,200 元 - 500 萬元
= -491.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9
1拍 部分點交
70.7 坪 / 3,300 萬
2026/9/9
1拍 不點交
24.3 坪 / 3,280 萬
2026/9/18
1拍 部分點交
31 坪 / 1,760 萬
2026/9/9
3拍 部分點交
30.8 坪 / 864 萬
2026/9/2
3拍 不點交
24.7 坪 / 303.1 萬
2026/8/26
3拍 點交
44.1 坪 / 823.2 萬
2026/9/3
2拍 不點交
1.5 坪 / 9.6 萬
2026/8/26
6拍 部分點交
101.5 坪 / 203.2 萬
2026/8/26
6拍 部分點交
263.2 坪 / 589.9 萬
2026/8/26
6拍 部分點交
195.8 坪 / 42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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