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5辛6010

雲林縣四湖鄉飛湖段118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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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17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
保證金:
1.4
總坪數:
8.4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8.4 坪
總現值:
4.2 萬
拍後增值:
-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交通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5)
1.
雲林縣 四湖鄉 飛湖段 1180地號,面積 107 m2,持分 7/270,1 萬
(一般農業區 交通用地)
2.
雲林縣 四湖鄉 飛湖段 1182地號,面積 208 m2,持分 7/270,1 萬
(鄉村區 交通用地)
3.
雲林縣 四湖鄉 飛湖段 1190地號,面積 233 m2,持分 7/270,2 萬
(一般農業區 交通用地)
4.
雲林縣 四湖鄉 飛湖段 1218地號,面積 373 m2,持分 7/270,2 萬
(一般農業區 交通用地)
5.
雲林縣 四湖鄉 飛湖段 1218-6地號,面積 148 m2,持分 7/270,1 萬
(一般農業區 交通用地)
法院筆錄 (5)
2.
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查 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180地號土地,現部分有平房建 物坐落、部分為水泥空地;1182地號、1218地號土地,現為道路;1190地號土 地,現部分道路、部分平房建物坐落。1218-6地號土地為道路中間之分隔島。 又依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現皆為道路使用。本件僅拍賣土地,不包括土 地上之建物,建物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皆請自行處理,又實 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6.
優先承買權: 一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 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 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 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二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7.
第426條之
8.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 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 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三如有數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將依法律規定認定優先權之順序,如有 爭議,應提起確認訴訟救濟。
9.
他項權利:無。 六、其他事項: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 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 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 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
土地增值 (5)
1.
雲林縣 四湖鄉 飛湖段 1180地號
107 m2 × (7/270) × 1,600 元 - 1 萬元
= -0.6萬元
2.
雲林縣 四湖鄉 飛湖段 1182地號
208 m2 × (7/270) × 1,600 元 - 1 萬元
= -0.1萬元
3.
雲林縣 四湖鄉 飛湖段 1190地號
233 m2 × (7/270) × 1,600 元 - 2 萬元
= -1萬元
4.
雲林縣 四湖鄉 飛湖段 1218地號
373 m2 × (7/270) × 1,400 元 - 2 萬元
= -0.6萬元
5.
雲林縣 四湖鄉 飛湖段 1218-6地號
148 m2 × (7/270) × 1,400 元 - 1 萬元
= -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23
1拍 點交
44.8 坪 / 37.1 萬
2026/9/16
1拍 不點交
68.6 坪 / 44 萬
2026/9/2
2拍 不點交
249.2 坪 / 16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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