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504地號土地其上均種植景觀用樹木。據債權人代 理人稱標1土地由共有人使用。標1土地上作物及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土地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本件標1均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5.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標2之483地號土地其上有貨櫃物放置,484地號土地為空地,
6.
503地號土地其上均種植景觀用樹木。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標2土地由共有人 使用。標2土地上作物及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土地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 人注意。本件標2均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