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5彰金職雨151

彰化縣永靖鄉永社段19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0.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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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0.4萬
保證金:
8.1萬
總坪數:
10.3坪
坪單價:
3.9萬/坪
持分地坪:
10.3 坪
總現值:
22.1 萬
拍後增值:
-18.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永靖鄉 永社段 190地號,面積 1,758.9 m2,持分 6/720,17.3 萬
2.
彰化縣 永靖鄉 永社段 189地號,面積 2,332 m2,持分 6/720,23.1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9/9,總底價 63萬,保證金 12.6萬,坪單價 6.1萬/坪,流標
2拍,2026/9/30,總底價 50.4萬,保證金 10.1萬,坪單價 4.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假扣押查封時及本件現場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
2.
190地號土地相鄰,其上有數棟三合院坐落。因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3.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均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六、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又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另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純建物所有權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永靖鄉 永社段 190地號
1,758.9 m2 × (6/720) × 5,900 元 - 17.3 萬元
= -8.7萬元
2.
彰化縣 永靖鄉 永社段 189地號
2,332 m2 × (6/720) × 6,900 元 - 23.1 萬元
= -9.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1
1拍 部分點交
531.2 坪 / 850 萬
2026/10/21
2拍 不點交
22.7 坪 / 4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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