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又部分 土地為魚塭,實際漁穫權人不明;部分土地有數棟建物占用,因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 係不明且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 標別拍賣之土地不點交。
4.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土地現 為道路供通行使用,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不點交。
6.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土地現 為道路供通行使用,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不點交。
8.
本標別拍賣之3筆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 土地現均為道路供通行使用,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土地均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