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吉64459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段97-6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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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6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0
保證金:
96
總坪數:
927.9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927.9 坪
總現值:
165.6 萬
拍後增值:
-31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官田區 南廍段 97-6地號,面積 2,045 m2,持分 1/1,30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臺南市 官田區 南廍段 97-8地號,面積 2,045 m2,持分 1/2,18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現為空地,上有雜草,應買人請自行查 證,拍定後按現況點交。編號2土地現為雜草,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 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編號2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 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官田區 南廍段 97-6地號
2,045 m2 × (1/1) × 540 元 - 300 萬元
= -189.6萬元
2.
臺南市 官田區 南廍段 97-8地號
2,045 m2 × (1/2) × 540 元 - 180 萬元
= -124.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5
1拍 不點交
315.8 坪 / 19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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