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5菊42966

台中市南屯區保安十街115號6樓之2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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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9 週二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2,300
保證金:
690
總坪數:
36.7
坪單價:
62.7萬/坪
持分地坪:
0.1 坪
公告建坪:
36.7 坪
總現值:
1.2 萬
拍後增值:
-1,198.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主建坪:
32.3 坪
附建坪:
4.4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1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南屯區 寶文段 47-3地號,面積 51 m2,持分 526/100000,1,200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中市南屯區保安十街115號6樓之2,建號 644,持分 1/1,1,100 萬
六層:106.77合計:106.77 陽台10.05,雨遮4.48 (11層鋼筋混凝土造、集合住宅)
法院筆錄 (2)
6.
拍賣標的之建物現由債務人及其家屬自住使用,附表644建號之建物於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其餘部分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
7.
抵押權及「本院所為之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六、依台中市政府民國115年7月22日函說明欄二所載:依據「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幸福 好宅勞工合宜住宅社區用地標售要點」第28點第4款規定,住宅承購戶於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日 起10年內,除繼承、強制執行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將該住宅及其基地出售、出租、出典、 贈與或交換。本案之強制執行屬第28點之不可抗力因素,故可辦理所有權移轉,惟限制登記事 項仍須於規定年限屆滿後,再向本府經濟發展局申請塗銷註記。請部分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相關 規定並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南屯區 寶文段 47-3地號
51 m2 × (526/100000) × 44,600 元 - 1,200 萬元
= -1,198.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23
1拍 部分點交
99.6 坪 / 2,068 萬
2026/9/18
2拍 部分點交
40.3 坪 / 3,360 萬
2026/9/18
2拍 部分點交
49.3 坪 / 5,6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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