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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筆建物由本處會同地政人員於115年3月3日前往現場為查封揭示、指界及履勘情形概約:門牌號金湖鎮山外52號 的建物外觀型式為閩式古厝,似未見有懸掛門牌號碼,僅見有在門前綠色信箱上書寫52,屋內格局概約為: 一前廳、一神明廳(有祭祀神明祖先)、五房(據共有人稱其中一房原為廚房,後改為住房)、二浴廁、一天井 (有加蓋採光罩兼作廚房,採光罩有破損)。據在場人稱本筆建物有嚴重漏水之情事,以前曾經炮損但已整修, 本筆建物乃有分管協議,債務人及其兄弟之分管使用區域約為建物之左處,本筆建物與坐落基地原為同一祖先所 有,後因繼承分家而分歸數人所有,另緊鄰本筆建物旁之一間懸掛門牌號碼金湖鎮山外52-1號的建物(該建物不 在查封範圍),與本筆建物沒有相通,並不清楚係何人興建所有等語。(註:有關前開陳述,本處無權作實體認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