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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筆土地由本處會同地政人員於115年5月28日前往現場為查封揭示、指界及履勘情形:約略 位於門牌號金寧鄉湖下210-1號之建物西北方約300公尺處,沿附近農路旁再分岔之緩坡土路 可抵達本筆土地,目視概為雜草林木叢生,臨土路之局部區域隱約有見堆置雜物(垃圾), 地勢較附近農路為高。本筆土地與鄰地(土路)交接處有以塑膠門板等設置圍籬柵欄(註: 地上物不在查封範圍),鄰地係種植農作物及養殖牲畜,據聲請人鄒寶儀之代理人稱,塑膠 門板等應為鄰人所設置,作為臨時柵欄使用防止雜草,又本筆土地其上無任何地上物及墳墓 等語。(註:因本筆土地現況概為生長茂密之雜草林木,致本處僅得在臨土路處目視履勘, 難以再深入履勘,故本處無從得見本筆土地之全部確切實況,亦未能認定聲請人之前開陳述 屬實否,請投標人或承受人仍須自行查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