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係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 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
6.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 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 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 責,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 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 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其中一宗或數宗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時, 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 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