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分管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土地無路可通達, 依地政航照圖顯示為樹林,土地地上林木不在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係山坡地保育區林業農牧用地。
6.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 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 責,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 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而應買人仍 應就其他未被優先承買地號土地買受,不得異議。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 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